9.06.2013

像我這樣的一個冒失女子

  Aristotle說過,悲劇能洗滌心靈,徇眾要求,以下僅以我的不幸事件為大家提供一點娛樂。

1. 飛澳洲,收拾行李時順道把電子機票拿出來看,才發現回程買錯了下個月的票,1月7日買了2月7日,當時離登機不夠三小時。

2. 約了百合小姐吃飯,要上20號小巴但中間發現唔對路,問司機才知道上錯了20X,不小心行了一個大運,遲到大半小時(約的可是百合小姐,後果有夠嚴重)。

3.見工後send thank you letter,按了send掣後拿出對方的卡片來看,才發現send 了給同公司的另一個大佬,那刻寧願這封thank you letter 沒send 過。

4. 在23號巴士站等巴士。伸手截車,守候多時的巴士竟在1cm的距離絕塵而去。好吧司機大叔要玩遊戲也沒辦法,等了好久,終於又有一輛23,卻又案件重演。正當想打爆所有23的司機大叔個頭,才發現原來自己站錯了車站。在城巴個站截新巴,截到先奇。

5. 沒戴眼鏡又匆忙找路,隨便抓個路人問:「請問修頓中心怎麼走?」對方冷冷答:「這裏。」然後才發現自己正站在修頓中心樓下。

6. 記錯了羊小姐的生日,早了一天跟她說生日快樂,連續兩年。

7. 在已分手的情侶面前問人家什麼時候結婚。(天地良心,當時沒察覺不對勁,不知道他們已分手,真的!)

8. 。某次邊跟鬆餅先生講電話,邊步出地鐵車廂,慌張地發現電話不見了:「咦?我的電話呢?」電話裏的鬆餅先生也關切地:「快啲返上車搵啦!」於是衝回車廂,門關上了,才記起電話不正拿在手上在講嗎?!

9. 約了大夥兒去迪欣湖野餐,記錯了車站,沒到迪士尼站卻在欣澳下了車,然後㩒掣搭升降機回月台,卻錯手按了求助掣,連忙衝入升降機關門逃之夭夭。

10. 記錯日子在同一晚約了三班朋友,地點分別是港島九龍新界。

11. 某次訪問兩個常被公安請「喝茶」的維權人士,其中一人笑說:「我們是室友。」好奇:「咦,你們還讀同一間大學?」對方大笑:「不是寢室的室,是囚室的室!」

12.上的士,跟司機大叔說要去尖沙咀文化中心,他卻載我去沙田文化博物館!只顧講電話,到城隧入口才發現,結果得過兩次隧道行個大運才回到尖沙咀,不小心香港一日遊,多謝晒。(此乃非戰之罪,唔關我事,但實在好笑)

13. 在荃灣的ATM提款1,000元要買東西,到了葵芳看錢包發現沒錢:「咦剛才不是拿了錢嗎?」才記起自己只取回卡,錢沒拿。

  要數經典,上述事件連我本人也想不到哪件排第一,但願這個清單以後不要再增長了Orz(touch wood!)



  不知道跟射手座的特質有沒有關係,一向冒失。

  相片攝於某次到警署報案後。報案經驗豐富,都是丟東西,一次是提款忘了取錢(得報案才可向銀行申請退款),一次是丟了眼鏡,一次是在的士上丟了筆袋。

  曾被comment 「天然呆」,自問不算太「天然」,但「呆」倒是不用懷疑。

  大概是因為整天心不在焉,總在想別的事。其實是個不擅長跟現實世界打交道的人,不擅長即時反應,不擅長應付生活瑣事(得向梨花小姐多多學習),也不擅長跟人聊天,不擅長表達自己。

  有時腦海裏在咆哮,面上仍是一副呆頭呆腦的面癱模樣。在辦公室常被老闆問:「怎麼你看起來這麼睏?」

  出於對同類的感應,常對看來呆呆的人很好奇(例如狂舞派的柒良還有字裏人間的松田龍平),總覺得他們在波瀾不驚的外表下,自有一個精采的世界。要做的,是讀懂他們。

  喜歡寫跟讀,因文字是我跟這個世界最重要的溝通方法,沒有「之一」。於我來說,用文字表達自己,比說話更自在。



  記得在Tasmania過除夕,大夥兒去酒吧跳舞(那是個什麼都很迷你的小鎮,連酒吧都小小的),翌日得早起爬 Mt Wellington,老闆小哥(一運動型帥哥,超級 sweet,如果是大叔的話大概我便不願回Brisbane了)先送我回去。走了半小時到旅館門口,卻發現忘了帶房間鑰匙,他也沒鑰匙在身,是晚得睡大堂沙發。

  老闆小哥重重嘆了一口氣,很認真的說:「You need someone to take care of you.」

  可惜這個someone在餘下的旅途上從來沒出現過,(也一向不相信一個王子出現便可解決所有問題,像某廣告說的「照顧你跟你的帳單」,好啦但若有人在我出事時請我吃一杯雪糕還是會很窩心),一路驚險不少,意外很多,但慶幸最後還是平安回家。

  那天跟人妻小姐聊天,原來澳洲之行讓她跟笑笑小姐頗為擔心,大概這副吊兒郎當的呆模樣總讓人放心不下罷。冒失如我,卻又常獨自出遊,偶爾有點小意外,就當是旅程的小冒險好了。

  學習接受意外是人生的一部份。

  (同時安慰自己,我只是練習的機會比別人多啦。)

  一直相信上天自有安排,也確信,自己是幸運的一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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